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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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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科发展中心职责

(一)职责范围

人文社科发展中心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工作。坚持以科研项目为基础,以提高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和社会效益为目标,加强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网络建设及改进科研管理为手段,践行“尽心、尽力、尽责”的服务承诺,努力构建“和睦、和谐、和美”的人文环境,不断提高全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整体实力。

(二)具体职责

1.制定全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总体规划,把握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总体方向,起草、出台学校有关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重要文件和管理制度。

2.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各级研究基地的建设规划、申报。各级研究基地的日常管理、科研管理、信息采集、评估考核。

3.负责人文社会科学纵向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合作项目、校级项目和国际(地区)间科研合作等项目的管理工作。

4.负责各级各类及社会力量人文社科奖励申报及管理,及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的管理、登记,促进和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5.采集、核实并录入全校文科单位论文、著作信息。负责职称晋升科研材料核实工作,及文科单位科研考核、奖励工作。

6.负责学校科协和社科联日常管理,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推选优秀科技论文等工作。

7.负责全校人文社会科学有关学术道德问题的审核、认定工作。

8.组织、协调全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大学术交流与合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黄琴、陈卉、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