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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6    作者:

校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规定,依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要求,为切实规范和加强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简称“基地”)的管理,不断提升基地的的发展力和影响力,省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所有基地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程序

基地根据要求自评,填报《2021年湖南省社科普及基地考核评估表》(附件1),向初评单位(附件2)报送表格及相关佐证材料。

各初评单位对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初评意见。

省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考评组依据初评意见,结合基地配合省社科联开展工作情况,社科普及大数据平台报送情况等,提出综合评价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二、评估结果

评估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估为优秀的,予以表彰并奖励1万元,评估不合格的,撤销基地称号,并不得参与2022年基地评选。

三、材料报送

请各基地认真准备评估材料,佐证材料用A4纸复印后单独装订成册;所有材料打印1份并装入档案袋,于11月25日报送至人文社科发展中心进行初评,相关附件表格在湖南社科网(http://www.hnsk.gov.cn/)下载,逾期未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考核,并将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联系人:陈卉;联系电话:58688985

邮箱:12670867@qq.com

地点:人文社科发展中心明德办公楼304室

人文社科发展中心

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