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科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社科人才,结合我省实际,省社科联决定组织实施“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现转发该通知: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全职在湖南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
4.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专业条件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申报人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
1.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一项(含一项);
2.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项目一项(含一项)以上。
二、评选程序
1.省社科联按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省社科联负责组织综合评审,提出列入培养工程的人选名单。
3.公示。
4.公布“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名单。
三、培养措施
省社科联向入选人才所在单位印发入选文件,为入选人才颁发“‘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证书”,并采取课题立项、宣传推介等多种方式对入选人才开展支持培养。
(一)课题立项支持。省社科联设立“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课题,面向入选人才择优立项;在省社科智库课题项目立项上,优先考虑入选人才。
(二)参与决策咨询。入选人才优秀研究成果优先推荐刊发《湖南社科研究》,并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优先推荐参加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起草、重大决策咨询服务、“我有‘金点子’”-省政府工作报告意见建议征集等;邀请参加社科专家基层行等基层决策咨询活动;优先向有关省直部门推荐为智库专家人选;优先推荐为社科类社会组织相关职务人选。
(三)推荐优秀成果。入选人才优秀研究成果优先推荐刊发《湖南社会科学》《船山学刊》,成果推荐参加省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征文评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分类交流锻炼。每年以学科门类或专项研究分组,采用学术沙龙、交流会等形式,搭建入选人才交流平台;支持参与“湖湘大讲堂”等社科普及活动。
四、材料报送
提交“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前报送至我部门(明德办公楼304室)。
联系人:陈卉、章芳
联系电话:58688985
电子邮箱:rwsk@hnie.edu.cn
人文社科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