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已过研究期限的项目进行统一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结题需提供的材料
1.结题申请表;
2.课题立项申请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委托课题的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4.课题成果 (论文/著作/调研报告,论文复印或扫描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封底及论文全文 ) ;5.课题成果反响材料 (有则提供 );
6.结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有变更则填写 );
7.结题信息表。
二、关于课题成果
课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以及调研报告等,已经编发的《湖南社科研究》结题时视同公开发表。重大重点课题成果必须有 5000 字左右的调研报告,由省社科评审办择优编发《湖南社科研究》呈报省领导和有关部门。
以上相关表格可在湖南社科网下载。结题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 ( 结题申请表第一页做封面) 送至我部门(明德办公楼304),同时发电子版至我部门电子邮箱。关于本次清理工作的范围以课题编号为准,所有编号为XSP21、XSP20、XSP19及之前的课题,均需2024年4月前结题,编号XSP22的,需2024年12月前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