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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1    作者:

校直各单位:

2023年度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了,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及选题方向

1、课题设置:本年度规划课题分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三类。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给予相应标准的资助,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

2、选题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研究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等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定》、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决定》。

重大课题选题。通过召开意见征询会,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全面系统了解当前湘潭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并将选题方案呈送市委常委进行圈题或命题,最终形成市社科联2023年度“领导出题·专家答题”社科咨政研究的重大课题选题(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不接受自主命题。未申报成功的重大课题可以择优立项为重点课题。

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选题。选题以《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选题方向》为主(见附件2),申报者根据参考选题方向自主选择具体研究角度,自主命题。原则上从符合选题方向的申报课题中确定立项。未申报成功的重点课题原则上不能作为一般课题立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承诺立项后同意签订课题协议,配合做好相关成果报送、转化和宣传推广工作的我市社科工作者,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课题申报。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相关党委政府文件的课题负责人;有效促进理论实际结合、提升研究成果针对性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扎实、课题组老中青相结合的课题主持人。

2、申请单位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资源,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承诺按照课题协议条款切实承担项目研究和项目资金跟踪管理职责,能办理因各种因素影响未能完成项目的撤项工作。

3、不接受申报的情形:上一年度立项课题未完成结题的,3年内有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无申报单位管理而个人申报的,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三、完成时间

重大课题应于2023年8月1日之前完成研究工作,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应于2023年9月1日前完成研究工作。市社科联将在9月开展结题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提交《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立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3)、《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4)纸质材料一式四份,于2023年3月29日中午12点00前报送至明德办公楼304,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档同步发送至我中心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姓名+课题名称”。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联系人:陈卉,章芳

电话:58688985

电子信箱:rwsk@hnie.edu.cn

                                                                                               人文社科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1日

  • 附件:【附件材料.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