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通知

工作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工作通知 >> 正文

转发: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9    作者:

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根据《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转发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申报工作通知(附件1)。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公开招标课题主要分为决策咨询类课题和后期资助类课题两种形式,此次是决策咨询类课题的公开招标,下半年将会进行后期资助类课题的公开招标(历年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古籍整理研究专项”将列入后期资助类课题)。

此次发布课题指南为13个方面,每个方面原则上确立5-6个中标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共立项80个左右,其中重点课题约35项,资助金额约每项3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原创性,无知识产权争议。课题申请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情况,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课题申报内容:申报课题的具体要求、选题条目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公开招标课题指南》(附件2)。指南为方向性选题,申报时可使用指南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方向重新拟定题目(如自拟题目需标注所属指南选题的项目编号)。

申报内容主要是决策咨询研究成果摘要,须是对策性、应用性、现实性比较强且已经有比较深入研究的成果,并已完成实际研究工作的60-70%,根据申报表格式直接提交3500字左右的摘要(含选题意义500字、成果基本框架2700字,已有研究基础300字)。

(三)课题申报程序:申请民族研究项目公开招标课题的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基本信息表》(附件3)、《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5),提交纸质申请基本信息表和论证活页、汇总表(分开装订一式一份,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至学院,由学院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一报送至我部门,电子版发送至我部门邮箱,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电子版报送材料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年份+姓名+课题名称+单位名称)。逾期不予受理。

(四)课题正式立项:待拟正式立项公示后,再提交由学校盖章的《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6),履行正式立项手续(具体寄送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正式立项后,重点课题将面向课题负责人发放《立项通知书》,并拨付研究经费3万元;自筹项目只发放《立项通知书》,不拨付经费。每个项目研究时限为3个月(自正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项目最终成果为1-2万字的研究报告,并鼓励项目负责人在研究过程中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如研究报告或阶段性成果被《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期刊或《民族研究内参》采用,将免于评审鉴定,并以优秀等级结项。

(五)其他要求:本次申报每个单位限报30项。

联系人:章芳

联系电话:13397607000

电子邮箱:rwsk@hnie.edu.cn

材料报送地址:明德办公楼304

                                           人文社科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