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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 2024 年度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2    作者:

校直各单位:

2024年度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了,现将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设置及选题方向

1、课题设置:为进一步提升课题质量,根据新修订的《湘潭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创新推行“培训前置、定级后置”的管理模式,突出视质量定级、视转化资助,在立项阶段不区分重大、重点、一般课题类别,根据课题结项时达到的条件予以认定。重大课题、重点课题给予相应研究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经费自筹)。

2、选题依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研究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提出的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和湘潭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决定》。

3、选题方向:通过召开意见征询会,与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全面系统了解当前湘潭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列出选题方向清单,并呈送市委常委进行圈题或命题,最终形成市社科联2024年度“领导出题·专家答题”社科咨政研究的课题选题(见附件1)。申报者根据自身研究优势和学术积累选择一项进行申报,也可自主命题,围绕湘潭经济社会发展自定小切口、具体化、可操作的研究角度。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承诺立项后同意签订课题协议,配合做好相关成果报送、转化和宣传推广工作的我市社科工作者,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课题申报。优先考虑:曾获市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相关党委政府文件的课题负责人;有效促进理论实际结合、提升研究成果针对性的实际工作部门负责人;前期研究成果扎实、课题组老中青相结合的课题主持人。

2、申请单位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好的研究资源,能够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承诺按照课题协议条款切实承担项目研究管理职责,能办理因各种因素影响未能完成项目的撤项工作。

3、不接受申报的情形:上一年度立项课题未完成结题的,3年内有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有不良信誉记录的,无申报单位管理而个人申报的,作为课题项目负责人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的。

三、完成时间

所有课题于2024年8月15日之前完成研究工作,湘潭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将在8月下旬开展结题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申报时间4月6日中午12点00前报送电子档(“申报+姓名+课题名称”的邮件标题格式)至我部门邮箱,经审核无误后于4月7日上午9点00前提交纸质档一式4份至我部门(明德办公楼304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卉,章芳

电话:58688985

电子信箱:rwsk@hnie.edu.cn

                                       人文社科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2日